金秀贤或将面临刑事犯罪指控 韩国低于性同意年龄视为强奸

金秀贤或将面临刑事犯罪指控 韩国低于性同意年龄视为强奸

【#金秀贤或将面临刑事犯罪指控# #韩国低于性同意年龄视为强奸#】#代言品牌开始与金秀贤切割# 近日,金赛纶家属曝光其15岁与金秀贤交往,恋情持续六年,金秀贤在她生前追讨7亿韩元债务,导致她心理崩溃,最终选择轻生,引发关注。据封面新闻报道,韩国《刑法》规定,与13周岁—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对其实施不雅行为的已满19周岁的人,应受到强奸罪、准强奸罪、强迫性侵害的处罚。韩国法律规定19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16周岁,即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均视为强奸罪。如果被害人年龄在13周岁以上,则只处罚19周岁以上的犯罪者。此外,为了避免儿童成年后无法追诉犯罪者,韩国《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第20条规定,儿童、青少年遭受性犯罪侵害的,追诉时效自受害儿童和青少年成年之日起计算,对未满13周岁或身体、精神上有残疾、障碍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等性犯罪的,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强奸罪追诉时效10年,情节严重15年。因此,若金赛纶家属曝光情况属实,且金秀贤与金赛纶交往后满16周岁前发生性关系,可能面临刑事犯罪指控。(来源:封面新闻、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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