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拟回购注销1827.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退休及业绩未达标

2025年4月,中信证券发布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揭示湖北能源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激励计划审批历程回顾

湖北能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2021年11月启动,历经多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表决,期间还完成了激励对象公示、国资委批复、股票授予登记等一系列程序。从2021年11月2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到2022年2月21日首次授予的6230.1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再到后续多次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议案的审议,该激励计划在不断推进与调整中。

回购注销原因及具体情况

  • 激励对象退休:彭吉银、覃辉、邓诗军、刘家祥、许甲清5位同志已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他们所持的共计635,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方面,覃辉、邓诗军、刘家祥、许甲清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2.39元/股,经权益分派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09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彭吉银作为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授予价格2.45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30元/股加上相应利息。
  • 业绩未达标: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5.50%,未达到不低于7.12%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的目标;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15%;2024年ΔEVA未大于0。因202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其余172名激励对象(不包含退休人员)所持的17,638,170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09元/股,首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30元/股。

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总计18,273,970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监事会认为,此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事项。独立财务顾问表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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