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陆晖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陆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陆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陆晖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陆晖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陆晖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陆晖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陆晖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郑灼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郑灼武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补选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灼武先生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郑灼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补选事项。郑灼武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附件:郑灼武先生个人简历郑灼武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汕头市公证处公证员、现任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曾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第七、八届汕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灼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