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涛:向全球释放消费和供给红利

转自:经济日报

当前,我国外贸出口增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全球通胀引发外需趋弱,地缘政治因素造成物流成本上升,美国、欧盟等传统重点出口市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已经成为众多外贸出口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持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在外贸进出口规模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已经成为广大外贸企业应对全球贸易挑战的新通道。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占同期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5.7%,其中出口1.83万亿元,同比增长19.6%。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同比增长9.6%。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重要渠道。

当下,我国正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的战略新通道作用,可以进一步增强国内强大市场的全球吸引力,有效释放国内供应链的生产力,持续增强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跨境电商一直处于对外开放的前沿,我国通过跨境电商领域的主动开放政策,向全球充分释放市场消费和制造供给的红利,这既有利于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让更多全球优质商品进入中国市场,满足国内消费升级的需求;也有利于鼓励更多中国商品、品牌、服务走出去,挖掘中国制造和供应链优势开拓全球市场,把更多发展红利带给全球消费者。跨境电商服务的是全球消费者和采购商对优质商品的线上采购需求,连接的是各国生产商、品牌商、贸易商甚至是个体网商,在技术驱动下搭建起一条高效率的线上贸易通道。依托跨境电商新通道,我国企业有了直接触达全球终端消费及采购需求的广泛能力。

为更好服务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需求,我国自2015年起分7批次批准建设了16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已实现地级市全覆盖。作为支撑跨境电商产业的主要政策载体,跨境电商综试区核心是建设“六体系、两平台”,即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以及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围绕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及综试区建设,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跨境电商的支持性和便利性政策,例如,保税备货免通关单,包裹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无票免税,跨境电商零售企业符合要求的收入可按4%核定征收所得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便利化等政策。

跨境电商综试区面向各地产业发展需求,在载体建设、枢纽打造、政策创新等方面持续投入,加强“六体系、两平台”建设,尤其在“六体系”公共服务方面深化创新。在此基础上,把服务我国优势产业产品出口作为优先方向,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通过跨境电商挖掘国内强大供应链能力,让更多更好的商品通过跨境电商走出去服务全球市场,把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成为支撑跨境电商规范化发展、便利化服务的主通道,面向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需求不断提升个性化、精细化服务水平,让企业真正享受到国家在税收、结汇、通关等环节的政策红利,增强阳光化跨境电商通道的吸引力和使用率。同时,完善公共海外仓基础设施,加快跨境电商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更多跨境电商出口品牌企业。

(作者系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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