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前期已有胜诉先例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东方海洋(00208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东方海洋第二次被证监会处罚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的生效判决先例,目前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尚未起诉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诉讼。(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海洋投资者索赔案多次获青岛中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同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年1月19日晚,东方海洋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东方海洋违法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6月25日到2020年7月31日之间买入东方海洋股票,并且在2020年7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ST东洋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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