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吴志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志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吴志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志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吴志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吴志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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