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恶,超出想象

人性之恶,超出想象。 安徽马女士的3岁孩子,被孩子生父黄某,带到上海;结果短短七个月,被孩子生父的女友虐待致死。 马女士17岁跟孩子生父黄某举办婚礼,因为年龄不够,没领证;有了孩子之后,发现黄某出轨,马女士一直隐忍,后来黄某把人都带回家了,忍无可忍,选择离开。 孩子跟奶奶生活在一起,后来被马女士带走。一边打工,一边养孩。 结果,孩子生父黄某,以孩子奶奶得了乳腺癌,想看孩子一面,并说第二天送回;结果接走孩子之后,就把马女士拉黑了。 期间,还逼着马女士签订放弃抚养权的协议。 可没想到,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竟然被如此虐待:孩子被用棍子和鞋子殴打,浑身上下淤青,腿上还有一圈咬的牙印。 公安机关尸检认定,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 翻译一下,就是虐待致死。 公安局对孩子妈妈说,找到了监控,但太残忍,不忍让孩子妈妈看,只是转述。 可想而知,这孩子得受多大的罪吧。 幸亏入院之后,医生第一时间报警,否则这孩子就是死了,外人都不知道是虐待致死的。 实在不明白,孩子生父要回孩子,可为什么又任由女友虐待? 他说是自己跑外卖,不知道女友在家打孩子。这是心大,还是说谎? 把孩子要回来,仅仅觉得他是一个男孩吗? 可就是阿猫阿狗,也都会悉心照料,怎么就任由亲生儿子遭此毒打呢? 目前,孩子生父女友被警方以涉嫌虐待罪刑事拘留;而按照虐待罪的量刑标准,虐待家庭成员致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孩子妈妈希望能判死刑。那么,会以其他罪名变更吗?期待后续。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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