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普及,“晒娃”已经成为十分常见的现象。但不容忽视的是,有部分家长眼见着“晒娃”能够收获点赞和关注,为了追求“泼天的流量”,便费尽心思打造“网红儿童”,“晒娃”成了“啃娃”。
据媒体报道,有3岁女童做吃播被父母喂到70斤,有少儿博主身穿露肩装对着镜头化起了妆,有父母靠“晒娃”月入15万元……相关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谴责。
那么,如何看待“网红儿童”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哪些?又该如何破解?
法律并未规定未成年人不能作为短视频作品的“主角”或参与者。家长适度“晒娃”,分享孩子日常生活,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倘若过度“晒娃”,一味利用孩子牟利,甚至给孩子的身心造成危害,则必须加以治理。
那么,儿童深陷“网红圈”究竟衍生出哪些突出问题?
比如,沦为“赚钱工具”,进而荒废学业。部分“网红儿童”在社交媒体上动辄有着几百万、上千万粉丝,拍拍视频、接接广告就可月入数万乃至数十万元,令一些父母趋之若鹜。为了快速走红,有父母选择与MCN机构签约,从策划、拍摄到推广、商业变现等各环节都有一对一的具体方案,儿童成为这条利益链上的“工具人”。小小年纪便“被迫营业”,按照剧本或卖萌搞笑,或唱歌跳舞,或卖惨卖货等。有的“小网红”忙于“工作”,到了上学的年纪依然在家直播;还有的沉迷于网络表演,学业要给“拍戏”档期让步,导致学习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再如,沉迷于“年少成名”,造成价值观扭曲。尽管当网红是一种正常的职业选择,但对未成年人来说,沉迷于此不仅会对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容易导致价值观畸形。一些孩子将“成为网红”视作荣耀,认为“只要卖卖萌、靠颜值就能挣大钱”。也有一些孩子只顾享受成名快感,将网络名气等同于自我价值,认为“成功如此容易”,在未来的人生路上,便可能不再脚踏实地。要知道,“网红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未定型,学业也尚未完成,一旦流量消失,势必面临如何回归正常成长轨道等现实问题。热度有沉有浮,被荒废的人生却难以复原。
还如,过度包装“人类高质量小孩”,制造贩卖社会焦虑。如今,许多“天才儿童”出现在各类短视频平台上,他们不仅言行举止和大人无异,而且有着超乎常人的才艺。这其中有一些或许是真的,但也不乏为了吸引流量而精心策划的。前有某“网红神童”6岁编程、8岁建网站、13岁创办公司、14岁被麻省理工录取,真相大白后却被证实为宣传炒作。后有某“天才少女”因自称“每天创作2000首诗”而走红网络,荒诞宣传引发网友群嘲。一些父母看多了网上“别人家的孩子”,有可能加剧“鸡娃”焦虑,强行中断孩子的快乐童年,虽然可能在成绩上带来短期提升,却不利于孩子的未来成长。
二
“网红儿童”成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背后有着多重原因。
一些家长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而非“独立的人”。网红逐渐低龄化,少不了家长的推波助澜。总有一些短视逐利的父母把孩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觉得为人父母就有权力要求孩子做任何事。在“诱导”孩子成为网红之前,缺乏对其独立人格的尊重,强行剥夺他们的玩乐和学习时间,透支其体力精力,使其疲惫不堪。某年仅3岁的童模被迫投入高强度工作,却因一次拍摄时不够配合被亲妈当街踢踹,此事在网上引发众怒。《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要知道,孩童同样拥有独立人格,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萌娃视频”容易收割流量,有流量就有市场。在现代社会,“萌文化”广为流行,有观点认为,人类对可爱事物与生俱来的喜爱和追捧是催生出“网红儿童”产业的动力之一。一方面,儿童博主的萌化形象和话语容易调动网民情绪,现如今很多成年人在聊天时也热衷于使用一些“萌娃”表情包。另一方面,儿童在社交平台的“成人化”表演,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猎奇心理。因此,不少家长、MCN机构等都将儿童当成了收割流量的工具,策划5岁小女孩拿着眼影直播化妆、穿着尿不湿的萌娃下厨做菜等“个性搞怪”剧本。
平台内容生产机制变相助推了儿童“入坑”。短视频平台自诞生以来,就一直鼓励用户自由发布内容,这也导致了抄袭模仿的行为,较低的创作门槛使得每个人都有成为网红的可能。一些家长找不到创作灵感时,索性指导孩子“抄梗”,简单快捷又可获取流量。与此同时,有些平台的审核把关机制时常形同虚设,对一些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未成年人怀孕”等低俗视频不时出现,并且经过算法“加持”广为传播。个别平台上甚至有主播从中嗅到新的“商机”,屡屡发布“如何拍摄孩子能火”等视频,并贴上“宝妈创业”“赚钱补贴家用”等标签,“教导”家长“啃小”赚钱。
三
儿童成为网红,从短期来看,或许带来了一些流量价值,但从长期来看,模糊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的边界,导致部分孩子受到低俗内容的侵害,面临隐私曝光、网络暴力等诸多风险,理应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合力加以解决。
从顶层设计来看,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水平。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令禁止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同时有力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从现实情况来看,整治利用“网红儿童”牟利乱象还需要继续努力,比如是否可以考虑制定具体法律条款,对过度消费“网红儿童”行为、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监护人同意方式等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违规行为的干预方式、处罚标准等。不仅如此,“网红儿童”现象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可以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对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低俗信息、过度包装炒作“网红儿童”等行为予以分类处置。同时,对于强迫未成年人“营业”等行为,应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此外,平台对“网红儿童”乱象的自我监管需要更加精细化,让家长和MCN机构无“空子”可钻。应当严格执行有关主播的准入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账号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监测,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行业、参与直播活动。比如,细化完善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内容的审核评判标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一旦发现过度消费儿童、利用儿童身体营销等内容,应该立即采取删除、屏蔽、关停账号等处置措施。还可以通过对用户浏览内容、行为特征的分析研判,加强对未成年用户的识别,建立重点账号库,进行实时监控追踪,等等。
也要看到,“网红儿童”所衍生出的各种问题,并不仅仅是网络乱象,也是家庭价值观错位的体现。
教育的本质应当从孩子的个性和兴趣出发,尊重孩子的选择和意愿,而非将孩子当作“私有物”,对孩子为所欲为。身为父母应当意识到,父母的角色是为孩子提供支持和指导,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帮助孩子自主决策,而不是将自身期待和利益强加于孩子,甚至强迫他们沦为养家糊口的“打工人”。而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人格尊严必须受到尊重,他们应当有权选择是否成为网红。对于那些拥有知名“网红儿童”的家庭,家长更需保持冷静清醒,教育孩子勤奋读书、学习知识,避免因一时的名利耽误孩子的未来。
“少年儿童的心灵都是敏感的,准备接受一切美好的东西。”随着数字社会的来临,尊重孩子,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其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转自:浙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