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关于内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孙明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明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孙明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明明先生在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孙明明先生在任职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福宗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福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王福宗先生简历

王福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至2020年4月,历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员、项目经理;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山钢产城融合发展(山东)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任青岛动车小镇信安置业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福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王福宗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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